一、目的
加强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保障员工的生命及仓库物资、设备设施等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治安防范管理工作。
三、具体内容
(一)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由法定代表人组织落实。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安全保卫部按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各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主要是以完成防火灾、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防破坏、防恐怖活动和突发事件、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治安任务。
(四)重点要害部位是指库房、监控室、档案室、配电房、机房、财务室。
(五)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1.重点要害部位岗位人员每日检查,安全保卫部不定期检查,公司每月检查。
2.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可靠,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符合任职要求。人员的确立、变更由所在部门提出,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安全保卫部备案。
(六)仓库的治安防范管理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加强仓库的治安防范工作。严格执行以各项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治安防范管理制度,搞好仓库周围的社情调查,掌握了解内部重点人员思想情况,防止内、外盗窃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2.严格货物出入库制度,凡仓储物资出库必须持有《浙江国储物流有限公司出库单》,非仓储物资及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如废品、建筑材料等物资出库必须持有授权人员签字的《浙江国储物流有限公司零星物资出库单》,并经警卫人员检查,物证相符后方可放行。
3.仓库要做到门窗坚固,保管员进入库内检查时,首先要检查门、窗和库存物资是否有变化,如发现门窗被撬、物资被盗,保管员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协助组织查破。
4.严格执行钥匙交接登记制度,通风晾库期间,保管员不得离开库房。其他人员进入库内时,保管员要做好登记手续。离库时要切断电源,认真检查无误后,关好、锁好门窗方能离库。
5.有外来人员进入库区作业或检查参观,需由相关人员陪同。
6.库区内严禁照相等,如遇特殊情况需拍照等,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7.警卫人员要加强对库区的巡逻检查,特别是对库区的重要仓库和重要物资的储存货场、易燃物资的存放地点,要重点加强巡逻检查,按指定巡逻路线巡逻打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配电房、水泵房的治安管理
1.配电房、水泵房钥匙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做好配电房、水泵房门、窗、锁及设备运行的日检查,执行配电房、水泵房管理制度。
(八)油库的治安管理
1.油库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库内。
2.油库要有避雷装置,要定期检查是否完整有效。
3.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内,严格执行油料出入库制度。
4.油库周围无杂草和其它易燃物。
(九)监控室和机房治安管理
1.监控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值班记录。
2.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不准在室内吸烟、打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注意防火、防盗。
3.要做到设备无尘,线路整齐,数据安全,
(十)现金和票证的治安管理
1.现金管理要严格遵守银行的限额规定,超过部分必须当天存入银行,特殊情况不能送入银行时,必须设专人看管,确保安全。
2.取送现金超过万元以上的,必须两人以上,必要时由保卫人员护送。
3.支票和有价证券及其他票据要存放在保险柜,由专人保管,做到票证相符。
4.要管好财务办公室和保险柜钥匙,不得随便乱扔乱放,不得外借他人使用,要做到专人专柜保管使用。出纳人员每天班前、班后都要对保险柜进行检查。
5.财务管理部必须安装“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栅栏、报警器),并保证完好。
(十一)档案室的治安管理
1.档案室由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2.档案室必须装“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栅栏、报警器),并保证完好。
(十二)员工食堂的治安管理
1.指定专人管理食堂。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前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发现失窃等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2.食堂的冷冻柜要有专人管理,餐具要定期消毒,不准使用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3.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
(十三)宿舍治安管理
1.宿舍由专人管理,入住宿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宿舍游窜、打闹,不得乱涂乱画。
2.宿舍不得随便留居他人住宿,必须留住时须经总值班批准,不准在室内酗酒、赌博和收看淫秽录像等。
3.要管好自己的钱款、贵重物品和高档衣物,明确宿舍内的治安防范任务,外出时要锁好门关好窗。
4.不准在宿舍乱拉电线,不得随意装修,不准使用电炉在室内做饭、取暖,保证室内安全。
(十四)总值班规定
1.总值班对库区夜间安全负总责。总值班人员为班子成员、助理以上男性员工,值班时间为19:00至次日8:00,值班周期为一周。
2.总值班人员负责对整个库区各种突发性事件等安全情况进行处理,并负责监督夜间留守值班、警卫巡逻、监控室值班情况。
3.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包括检查情况。
4.在值班期间如遇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并在可能情况下及时协调有关人员,采取补救措施,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时间、地点、事故、当事人)。
5.做好交接班,并在《值班巡查记录簿》交接事项一栏填写交接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6.值班人员负责管好值班期间值班室内的物品,如发生遗失,由值班人赔偿。
(十五)车辆出入库管理
1.库区大门对车辆开启时间为每日7:00,7:00以前只开启人员出入小门。特殊情况需提前开启库区大门由各相关部门提前联系安全保卫部进行安排。
2.所有进入我库区的车辆必须登记,包括提货车辆、来访车辆、其他施工车辆等。如有大量自带货物进入库区必须填写《自带货物入库清单》,并由门卫执勤人员在出库时进行核对。
3.禁止出租车进入库区,严禁小轿车、面包车、三轮车等车辆作为提货车辆进入库区作业场所,确因公务需要(如拉运物品)使用出租车或其他车辆,需进入库区时,须由各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后登记带入。
4.进入库区的火车由接运人员负责监督检查看护,西门卫负责铁路大门的开关及平交道口守护安全。
5.汽车进入库区提、送货,由现场作业保管员负责监督检查。警卫巡逻人员负责巡视监督检查。
6.夜间需在库区提货的车辆和人员,一般在东门回车场等候,装货完毕,须及时离开库区,不准在库内过夜。对不遵守上述规定的,执勤警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库区或让其迅速离库,并立即报告当值总值班人员妥善处理。